严禁超期服役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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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徐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3-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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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家电行业已从增量市场转为存量市场,家电保有量已超过21亿台。如今我国家电需求以换新为主,每销售一台家电新品就要处理一台废旧电器,未来我国废旧家电回收数量将持续增加。全国两会期间,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成为产业热点,引起家电行业代表委员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也注意到了这个家电行业共同关心的话题,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持续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数据显示,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当前我国废弃家电回收主要以社会回收为主,由于各种原因,一部分废弃家电通过翻新后进入二手市场,为消费者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董明珠观察到,近年来,因家电超期使用而产生的事故越来越多。据统计,2021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74.8万起,死亡1987人,受伤2225人,直接财产损失67.5亿元,电器引发火灾的占比居高不下,已查明原因的火灾中有28.4%系电器原因引起。

  对此,董明珠建议,尽快建立家用电器产品的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推动老产品的淘汰、更新,这一方面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有利于节能减排,高龄家电的耗电量一般高出40%,如果及时更换为低能耗的新产品,不仅降低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也能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事实上,我国各级政府一直在推进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建成和完善。2011年,我国开始施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进行规范。2012年我国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出发,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收缴资金,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

  随着经济社会和家电产业的变化,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也在不断补齐和调整。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进一步优化回收渠道,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截止到2021年,格力再生资源已累计处理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4000万台,累计总产值达60亿元,减少碳排放超百万吨。”董明珠介绍说,自2010年起,格力相继在长沙、郑州、石家庄、芜湖和天津等地区建立了五大再生资源环保处理工厂,主要经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及产物深加工业务,总投资额累计超过20亿元。我们希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为整个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提供范本。

  通过多年回收处理废旧家电的实践,董明珠总结出企业在废旧家电回收方面面临的问题:“企业在回收处理过程中,人力成本、采购成本较大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对此,董明珠建议持续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加强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广力度、补贴力度,可由国家出台总体要求、指导,各省、市结合消费升级等政策及当地消费特色,制定高市场适应性的家电以旧换新方案,并针对高能效的绿色家电产品进行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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